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快速检测项目检测试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快速检测项目检测试剂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人民币18万元/年,高于或等于此限价者为无效报价。
三、项目需求说明: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四、合同履约年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合同。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营业执照中具有相应产品生产或销售的经营范围。
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6、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项目分包、外包、转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2、获取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无报名环节,投标人直接从南通汽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http://www.ntqyjt.com.cn/ )或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等招标资料。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年11月28日9时30分。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评标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展销楼五楼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777号(来客商务宾馆楼上)。
八、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 0.4 万元人民币。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 现金 方式递交(其他形式概不接收)。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投标保证金递交给招标代理单位。
2、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响应文件。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开标结束后立即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双方签订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九、履约保证金: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交齐履约保证金后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在项目服务期满后按实际履约情况退还(无息)。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单位: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女士;
电话:15996533722。
监督人:施女士
电话:0513-89152209。
2、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817号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
联系人:吴江;
联系电话:0513-68002662
传真:0513-68002662;
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