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干货部废品回收专区场地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干货部废品回收专区场地招租项目
二、本项目场地使用费底价为:一标段:人民币324990元;二标段:人民币324990元,报价低于或等于场地使用费底价者为废标,高于场地使用费底价者为有效标。
三、项目需求说明:(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请投标人投标前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及相关附件资料。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2、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废旧物品回收类。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租或转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2、获取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无报名环节,投标人直接从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等招标资料。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和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人:胡骏清,18260520658,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817号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4-2办公室。投标报名响应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2日17:00时,逾期不可响应。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3年12月13日9时30分。
2、递交投标地点为: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展销楼四楼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777号(来客商务宾馆楼上)。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评标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展销楼四楼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777号(来客商务宾馆楼上)。
注:请潜在投标人做好相关准备,提前到达投标地点。
七、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 2万元人民币。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 银行转账 方式递交(其他形式概不接收,转账时备注单位名称)。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原件递交给招标代理单位。
2、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南通文华支行
账号:1111822609000067591
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响应文件。
4、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开标结束后14日内退还(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双方签订合同生效后14日内无息退还。
八、履约保证金: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一标段 2万元;二标段 2万元;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成履约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合同期满后按实际履约情况退还(无息)。
九、现场踏勘
因本项目具备一定的特殊性,请各潜在投标人务必:第一,提前与招标人联系人联系,必须实地勘查、了解现场招标实际情况以及标的所在市场经营现状;第二,认真阅读项目需求所有条款,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所需信息理性参与投标。
投标人承担勘查现场的所有责任和费用。
勘查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513-89152260、15862796136。
勘查时间:从发布之日至投标前1日的9:00—15:00(含项目需求答疑)。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单位: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
电话: 0513-89152260、15862796136。
监督人:施女士。
电话:0513-89152209。
2.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817号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
联系人:胡骏清。
联系电话:18260520658 。
传真:0513-68002662。
附件:招标文件-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干货部废品回收专区场地招租项目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