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农副产品物流中心二期工程环保竣工验收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招标二次公告(资格后审)

 

 

南通农副产品物流中心二期工程已建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南通农副产品物流中心二期工程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服务进行采购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农副产品物流中心二期工程环保竣工验收服务

二、采购预算:9.6万元人民币

三、项目需求说明:      

1、采购内容:办理环保竣工验收的有关工作并代办环保合格证件的相关手续

2、完成结果:形成环保竣工验收有关材料并取得环保部门下发的合格证。

3、交付内容:中标人需向招标人交付完整的环保验收材料2套、相关的环保合格证件等。

4、项目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777号西侧(投标方可自行勘察)

四、中标方式:最低价中标

五、付款方式:通过环保部门验收并取得合格证后一次性支付。中标人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采购单位其他要求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过环保部门网站公布备案的(需提供证明材料);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采购黑名单。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始时间为 20181217900,地点为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展销楼五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磋商保证金:供应商须递交投标保证金1920.00元整(仅限银行转账)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官网()、南通汽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ntqyjt.com.cn)同步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栋栋

联系电话:51088075

附件:环保验收招标二次公告

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2018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