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经营户的食品安全意识,猪肉区组织安全管理员及牛肉、光鸡区的经营户在检测中心参加食品安全培训。
培训中特别强调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食品生产者应当依照相关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食品销售者应该建立健全进货台账,如实记录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不得少于六个月。
进入通农物流的产品必须抽样检验,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经营户立即停止销售,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会后,检测中心还对牛肉、光鸡熟食等区域进行了抽检,确保销售的肉制品源头可追溯,检疫检验证票齐全,真正保障了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水产部 沈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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