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范围:通农物流冻品二号、肉类交易大厅抗震支架施工图范围内的抗震支架供货、安装、调试、验收、保修等工作,规格型号及数量等具体要求详见图纸及清单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具备机电安装总承包或机电安装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为机电安装专业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需提交相关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证(机电安装专业)、安全生产考核B证
3、法人居民身份证或附有法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需提交相关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4、若投标人非制造厂商,需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5、商务标(需含汇总总价及针对招标清单各清单子目的单项报价,冻品二号和肉类大厅分开报价)
四、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以汇总总价为评标依据);招标控制价:61.5万元
五、工期及质量要求、付款条件
工期:具备安装条件后,监理发出开工通知后20天(含备料时间);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生产、制造、验收合格标准。
付款:正式签订合同后,业主方须交纳订单合同金额20%作为订金,货到工地付至合同金额的 60 %(含订金20%)。安装结束并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8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95%。余款5%一年后付清全款。
六、投标人投标须知及结算原则
投标人投标报价中须考虑现场及临时设施、脚手架、二次搬运、成品保护、总包配合、竣工资料、总包配合费等费用,措施费结算时不予调整。中标人中标与总包方、业主签订三方合同,进场材料具备相关合格证明,并接受现场监理监督检查。
工程实施过程中支架数量如超出工程量清单中所载明数量,则结算时不予增加;如实际支架数量少于清单中数量,则按实际数量结算。
七、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向业主缴纳中标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
缴纳地点:通农物流财务处0513-51088075
八、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书投交地点、联系人
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7日上午11时整
提交地址:通农物流展销商务楼四楼基建六
联系人:李旭 电话 51088074
监督人:殷鹏华 电话 51088096
附件1: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冻品二抗震支架清单
附件2: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肉类大厅抗震支架清单
附件3:冻二强电
附件4:冻二弱电
附件5:冻二暖
附件6:冻二水施1
附件7:冻二水施2
附件8:冻二水施3
附件9:冻二水施4
附件10:肉类电
附件11:肉类暖
附件12:肉类水
附件13:华固抗震支架节点详图-1
附件14:华固抗震支架节点详图-2-1
附件15:华固抗震支架节点详图-2-2
附件16:华固抗震支架节点详图-3-1
附件17:华固抗震支架节点详图-3-2
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2017.11.13
抗震支架系统采购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通农物流肉类交易大厅抗震支架工程
甲 方: 南通华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 方:
丙 方: 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2017.11.
签订地点: 南通农副产品物流中心
支架系统采购合同书
总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业主方(以上简称丙方):
为了加强建筑物机电抗震能力,降低地震对建筑物机电的损坏,为了防止地震通过建筑物机电的损坏产生对人身的二次伤害,同时为了达到震灾预防、防震减灾的目的及效果,乙方愿意委托甲方根据建筑物实际情况为其提供机电抗震支架支撑系统(以下简称“抗震系统”)的整体解决方案以及相关部件,甲方愿意接受乙方的委托向其提供抗震系统的整体解决方案以及相关部件。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建筑机电设备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精诚合作,互助互惠的精神,达成下述合同内容。
1、 建筑物基本情况
1.1 建筑物名称:通农物流肉类交易大厅
1.2 建筑物位置:崇川路777号
1.3 建筑物概述:
2、 抗震系统的要求
抗震系统的抗震级别为【7 】级,满足设计规范和要求。
3、 抗震系统的产品类型、数量以及及金额
3.1机电工程抗震系统的整体解决方案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 】元(大写: 元整)。
详见附件一:抗震支撑系统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
4、 产品交付
4.1 抗震系统整体解决方案。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以及建筑物的实际情况制定抗震系统的整体解决方案并通过书面、电子、光盘或U盘的形式交付至甲方。
4.2 抗震系统部件。乙方负责运输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南通崇川路777号通农物流二期现场 ,产品运输、卸载、现场搬运均由_乙 _方负责。
4.3签收方式:每批次订单金额含抗震系统整体解决方案金额和抗震系统部件金额,甲方指定签收人,【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并将签收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签字盖章后作为协议附件备档,如需更改签收人,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4.4 验收时间: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在24小时内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进行验收,如发现与合同约定之品种、规格型号、数量不符的,甲方在验收完毕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及处理方案,乙方在收到甲方异议后的3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4.5 施工工期:自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监理方发出开工指令后20内完成。由于乙方导致工期延期带给业主的损失,丙方有权处以1000元/天的处罚。
5、 付款
5.1 甲、乙、丙三方正式签订合同后,业主方须交纳订单合同金额20%作为订金,货到工地付至合同金额的 60 %(含订金20%)。安装结束并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8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95%。余款5%一年后付清全款。
5.2 货款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5.3乙方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
6、 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6.1乙方有义务根据双方确定的合同条款,按期将抗震系统的整体解决方案及相关部件交付给甲方和监理方。
6.2乙方有义务向乙方安排相关行业动态、产品知识、管理思路及售后安装技术等方面的指导和培训,现场施工安全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
6.3乙方有权根据双方确定的合同条款要求丙方向其支付合同款项。
7、 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7.1经鉴定属乙方产品质量问题(以产品完整性和无损坏为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进行更换。
7.2甲方签收时有义务注意产品质量、数量规格及产品的完整性,若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签收即代表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数量、规格等均符合合同要求。
7.3 丙方有义务根据双方确定的合同条款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8、 结算原则
投标人投标报价中须考虑现场及临时设施、脚手架、二次搬运、成品保护、总包配合、竣工资料、总包配合费等费用,措施费结算时不予调整。中标人中标与总包方、业主签订三方合同,进场材料具备相关合格证明,并接受现场监理监督检查。
工程实施过程中支架数量如超出工程量清单中所载明数量,则结算时不予增加;实际支架数量少于清单中数量,则按实际数量结算。
9、 争议解决的方法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丙三方严格履行合同的义务和责任。出现不可预见的问题时,三方本着团结友好的合作态度、相互谅解的前提进行协商处理。若合同不能履行,甲、乙、丙三方协商无法达成时,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处理,因此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等)均由败诉方承担。
10、 合同生效与终止
9.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9.2有关本合同任何文字的修改,均须由甲、乙、丙三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确认,本合同的传真件与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9.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9.4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联系书函均须采用书面形式。
9.5若甲、乙、丙三方中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中的某一条款,导致另一方利益受损时,受损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享有依照本合同规定的受益权利。
9.6丙方付清本合同所有合同款给乙方,乙方交清本合同所订产品给甲方,三方义务即完成。
11、 附件:本合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安装费用。
12、
本合同附件包括:《抗震支撑系统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甲方指定签收人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行: 开户行:
账 号: 账 号:
代表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 年 月 日
丙 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开户行:
账 号:
代表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抗震支架系统采购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通农物流冻品交易大厅二号抗震支架工程
丁 方: 南通八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戊 方:
己 方: 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2017.11.
签订地点: 南通农副产品物流中心
支架系统采购合同书
总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业主方(以上简称丙方):
为了加强建筑物机电抗震能力,降低地震对建筑物机电的损坏,为了防止地震通过建筑物机电的损坏产生对人身的二次伤害,同时为了达到震灾预防、防震减灾的目的及效果,乙方愿意委托甲方根据建筑物实际情况为其提供机电抗震支架支撑系统(以下简称“抗震系统”)的整体解决方案以及相关部件,甲方愿意接受乙方的委托向其提供抗震系统的整体解决方案以及相关部件。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建筑机电设备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精诚合作,互助互惠的精神,达成下述合同内容。
1、建筑物基本情况
1.4 建筑物名称:通农物流冻品交易大厅二号
1.5 建筑物位置:崇川路777号
1.6 建筑物概述:
2、抗震系统的要求
抗震系统的抗震级别为【7 】级,满足设计规范和要求。
3、抗震系统的产品类型、数量以及及金额
3.1机电工程抗震系统的整体解决方案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 】元(大写: 元整)。
详见附件一:抗震支撑系统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
4、产品交付
4.1 抗震系统整体解决方案。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以及建筑物的实际情况制定抗震系统的整体解决方案并通过书面、电子、光盘或U盘的形式交付至甲方。
4.2 抗震系统部件。乙方负责运输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南通崇川路777号通农物流二期现场 ,产品运输、卸载、现场搬运均由_乙 _方负责。
4.3签收方式:每批次订单金额含抗震系统整体解决方案金额和抗震系统部件金额,甲方指定签收人,【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并将签收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签字盖章后作为协议附件备档,如需更改签收人,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4.4 验收时间: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在24小时内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进行验收,如发现与合同约定之品种、规格型号、数量不符的,甲方在验收完毕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及处理方案,乙方在收到甲方异议后的3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4.5 施工工期:自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监理方发出开工指令后20内完成。由于乙方导致工期延期带给业主的损失,丙方有权处以1000元/天的处罚。
5、付款
5.1 甲、乙、丙三方正式签订合同后,业主方须交纳订单合同金额20%作为订金,货到工地付至合同金额的 60 %(含订金20%)。安装结束并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8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95%。余款5%一年后付清全款。
5.2 货款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5.3乙方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
6、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6.1乙方有义务根据双方确定的合同条款,按期将抗震系统的整体解决方案及相关部件交付给甲方和监理方。
6.2乙方有义务向乙方安排相关行业动态、产品知识、管理思路及售后安装技术等方面的指导和培训,现场施工安全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
6.3乙方有权根据双方确定的合同条款要求丙方向其支付合同款项。
7、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7.1经鉴定属乙方产品质量问题(以产品完整性和无损坏为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进行更换。
7.2甲方签收时有义务注意产品质量、数量规格及产品的完整性,若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签收即代表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数量、规格等均符合合同要求。
7.3 丙方有义务根据双方确定的合同条款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8、结算原则
投标人投标报价中须考虑现场及临时设施、脚手架、二次搬运、成品保护、总包配合、竣工资料、总包配合费等费用,措施费结算时不予调整。中标人中标与总包方、业主签订三方合同,进场材料具备相关合格证明,并接受现场监理监督检查。
工程实施过程中支架数量如超出工程量清单中所载明数量,则结算时不予增加;实际支架数量少于清单中数量,则按实际数量结算。
9、争议解决的方法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丙三方严格履行合同的义务和责任。出现不可预见的问题时,三方本着团结友好的合作态度、相互谅解的前提进行协商处理。若合同不能履行,甲、乙、丙三方协商无法达成时,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处理,因此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等)均由败诉方承担。
10、合同生效与终止
9.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9.2有关本合同任何文字的修改,均须由甲、乙、丙三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确认,本合同的传真件与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9.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9.4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联系书函均须采用书面形式。
9.5若甲、乙、丙三方中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中的某一条款,导致另一方利益受损时,受损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享有依照本合同规定的受益权利。
9.6丙方付清本合同所有合同款给乙方,乙方交清本合同所订产品给甲方,三方义务即完成。
11、附件:本合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安装费用。
12、
本合同附件包括:《抗震支撑系统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甲方指定签收人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行: 开户行:
账 号: 账 号:
代表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 年 月 日
丙 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开户行:
账 号:
代表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