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招标机构)受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场内垃圾特种环卫车驳运服务外包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响应。
一、项目名称: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场内垃圾特种环卫车驳运服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 2万元/月,含:1、持有效A2驾驶证,熟练操控环卫特种车的专职驻场驾驶员工资;2、能熟练配合操控移动设备、驳运车上下桶辅助人员工资;3、设备、车辆损坏(维修)时的垃圾清运应急保障费用;4、压缩设备驳运汽车的日常小修、维修、厂家售后到通交通费用;5、压缩设备保洁费用;6、驳运车保洁费用;7、垃圾站压缩设备工位保洁费用;8、防疫基础消杀用品费用;9、额外延时工资及耗材等。
(因本次服务期不满一年,服务费按中标价精确到实际服务天数)
三、项目需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
四、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定之日起至2021年9月4日止。
五、供应商资格: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必须包含保洁服务内容。
具备履行本项目所需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设备、服务等证明材料。
驾驶员需持有效A2驾驶证,有不少于1年的环卫特种车驾驶操作经历证明。
自2017年9月1日以来具备本市农(集)贸市场保洁业绩证明,单份合同金额不小于20万元。
投标人在南通市区域内具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和工作场所。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
(1)供应商须携带要求的资格、技术材料原件【见第二章第七条中A、磋商响应资料原件包】供磋商小组资格审查及技术评审用。因携带原件不全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供应商须认真对照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条款,如完全符合资格要求的,才能参与磋商响应;如不完全符合资格要求,故意参与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其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在相关媒体“曝光台”公开。
六、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的单位,请于本公告发布日起至磋商响应截止前,到南通汽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http://www.ntqyjt.com.cn)或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下载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七、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磋商评审的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9:00时;地址:崇川区崇川路777号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展销楼五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磋商。
九、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供应商须交纳磋商保证金¥4000.00元。磋商保证金以现金(密封)的形式(其他形式概不接收)递交。
十、履约保证金由两部分组成:①本项目成交后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②设备使用保证金:5万元。转账至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工行南通文华支行
开户银行:1111822609000067591
十一、磋商项目现场勘察:
1、因大型批发市场的特殊性,日产垃圾量大,工作强度大,工作时间长,工作环境差,请投标单位务必现场勘查。
2、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供应商,自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建议自行前往项目现场勘查情况。投标人承担勘查现场的所有责任和费用;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现场实际情况为由,要求采购人增加服务费用。
3、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在2020年10月14日9:30—10:30,招标方组织拟驻场服务的驾驶员和辅助工到市场参加“磋商前的垃圾设备和驳运车辆适应性练习”,9:30为报到时间,不按时参加的作放弃练习。在开标中,出现的对设备、车辆操控能力差,影响技术分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现勘联系人:包先生 联系方式:18061818528
勘查时间:从发布之日至投标前1日的9:00—15:00。
十二、磋商响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单位: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崇川区崇川路777号;
联系人:姚女士;
电话:0513-51088074;
监督人:张女士;
电话:0513-51088082。
2、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港闸区江海大道817号江海财富大厦A704-2;
联系人:吴江;
联系电话:0513-68002662;
传真:0513-68002662;
邮箱: [email protected]。
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