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7日,注册资本3亿元,规划范围在崇川区观音新城境内(世纪大道东延段以南、崇川路以北、东快速路以西、营船港河以东),项目规划占地1066亩,总投资约47亿元,其中东区规划用地673亩,已建成蔬菜、水果、水产、干货、粮油五大交易区、六栋服务楼、商业综合楼、展销商务楼等,总建筑面积30.02万平方米,配套独立消防系统,并于2013年7月通过南通市公安消防支队验收。为确保消防控制系统及场内消防设施常态化运行,现将本市场消防设施委托有专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负责年度维保,公司组织对外招标,欢迎有专业维保资质、专业消防工程的单位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777号;
2、建筑规模: 交易大棚、交易大厅、服务楼、展销楼、综合楼、消防水泵房等共34个单体建筑,总计30.02万平方米;
3、招标范围:
A、消防系统部分设施整改、维修、完善;
B、消防系统设施维护保养;
C、消防系统设施第三方年度检测;
4、工程内容:
A、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B、自动水喷淋、消防炮系统。
C、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D、防火分隔(防火门、卷帘门)及防排烟系统。
E、应急疏散照明系统
5、维保期:2017年5月12日至2020年5月10日(合同周期一年,次年合同经甲方相关职能部门综合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
6、质量要求:符合建筑防火规范及使用要求。
二、投标人资质及要求:
1、投标方提供企业法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
2、投标方提供建筑业消防企业资质证书(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
3、投标方提供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证书(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二级以上)
4、投标方提供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方中标后不得将本工程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行为。
6、投标方在投标前先到现场进行实地察看,获取报价内容,并做技术交流。
7、投标方在完成技术交流后提供整个系统工程的维保方案、工程报价(报价按每平方米面积报价)。
8、投标方在报价时根据消防设施设备清单详细注明后期维修配件价格(含税价)等相关信息。
三、消防系统设施维保方式
投标方负责整个消防系统设施的全部维修及后期维护保养工作,并符合消防规范标准、消防第三方设施检测及使用要求。
四、维保服务
在维保期内由投标方负责每天对整个系统进行检查、保养、维修,投标方要在招标方派驻两名维保技术人员在现场配合消防控制室值守,出现一般故障后立即到达现场解决,重大故障甲方组织人员紧急配合维修,所派驻维保技术人员须持有消防部门核发的相关职业技能证书。
五、 维修及维保要求
1、在投标方中标后,按照本公司管理部门意图对整个消防系统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对系统存在的缺陷进行修复完善,满足现有建筑使用功能要求,并得到本公司管理部门认可,维修材料由招标方负责提供。
A、每栋单体建筑消火栓按钮启动消防水泵。
B、有喷淋的单体建筑报警阀压力开关启动喷淋水泵。
C、消防报警系统报警联动功能、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符合使用及规范要求。
D、应急疏散照明外管、照度及放电时间符合新规范要求。
E、室外消防供水管网检查漏点修复。
F、室外消防控制电缆检查或更换或增加。
G、防排烟设施检查维修、防火门及防火卷帘检查维修符合防火分隔要求
2、在维保作业期间,投标方每天对项目内容进行检查、维修、保养、测试必须有过程文字记录,每月月底整理双方签字盖章归档。由于维护不当给招标方造成经济损失,投标方负有赔偿责任。
3、投标方在维保过程中所派驻的维保技术负责人员相对固定,不得频繁更换,接受招标方的统一调配、管理。
六、标书评定
1、评标工作由招标方依法组织进行,有效报名及投标单位不足5家此次招标作流标处理。
2、评标方式采取去除最高和最低报价后计算有效平均值,取有效平均值下最近报价中标。
3、若出现并列中标单位,招标方当场随意抽取所列维修消防设施设备清单中配件价格作为确定中标人有效参数。
七、结算方式
1、中标价确定后不作调整,招标人额外提出变更除外,本项目一次性包定,不作更改。
2、维修项目为包工不包料工程,投标方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考虑不可预见的工程量施工人员增加的成本风险。
3、维修材料价格除按招标方报价结算外,招标方有权通过询价等方式确定成本加合理利润结算给中标方,中标方必须接受,不得有异议。
八、付款方式
1、中标单位签约后,维保总款按照4:3:3的比例分阶段付款。
2、维保工程合同期满后无安全、质量隐患,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后、七日内一次性付清30%尾款。
九、投标说明
1、维保报价书,按招标单位实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报价。
2、维保单价采取最高限价1.3元/平方米。
3、招投标文件一律不退,请投标单位自留底稿。
4、投标单位须在投标前至招标单位财务部缴纳投标信誉保证金壹万元。
5、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须在七个工作日内至我司安保部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自动弃标,投标信誉保证金不退,我司有权确定第二中标单位。
6、投标单位为投标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
7、投标书一律用文件袋密封加盖公章,开标后未中标单位一周内退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退还,不计利息。
8、投标文件截止:
投标人于2017年5月5日上午11时前至南通市崇川路777号 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展销商务楼四楼安保部(二)送达投标书,逾期不再接受投标书。
联 系 人:顾志勇 电话:0513–51088077 18106295319
纪检监督人:殷鹏华 电话:0513–51088097
十、其它事项
请投标方认真仔细阅读招标书,不详之处可电话、现场咨询。确保投标文件达到招标方要求,避免出现废标。
附件:消防设备清单
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4月20日